Wednesday, January 20, 2010

身體

我想到身體之於人們是件有意思的事情。

在中國佛教傳統有發願燃香的做法,每當你要發個鄭重的願,類似斷除惡習或是菩薩大願服務眾生之類的願時,就會有個燃香儀式,放三個香珠在自己的手臂上,燃火點下去,燒入肉裡頭,透過燃燒之痛與日後殘留的燃香疤痕,以記住這個神聖的願。這個燃香必須由師父來執行,不能自己做。

我的右手臂上有12個香疤,其中三個在右上臂,那是出家前,我還是大二學生時受菩薩戒所燃香的疤痕。另外9個香疤,是出家後的三次發願燃香。左下臂有15個香疤,是五次的發願燃香。很有趣的是,當年神聖的發願,至今全然不記得發過什麼願。好笑吧。所以人生有時候真的不用那麼嚴肅,當年的神聖,卻是今日的空白記憶,生命之無常啊,誰能掌握呢。

在左手臂處的香疤,仔細看,不只15個,還有2個插在當中。這2個香疤是怎麼回事?

我要離開僧團的前一年(1996年),內心經歷非常深徹的痛苦,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那種痛苦。當痛到極點處,有一天晚上,當所有人都睡了,我一個人到大殿,面對著觀世音菩薩,看著菩薩慈悲的臉容,我一直掉眼淚。然後那股很強很深的痛,我得要做點什麼,於是我拿起香,點上火,在我的左手臂上燒下去。似乎我必須要有強烈的身體上的痛,才能忘卻或走過心靈上的痛。

這是我生命中唯一一次的傷害我的身體。

不,應該算第一次,因為還有第二次,也是最後一次。學星象之後,發現我第一次的傷害身體,那時正是冥王星行運走入我的月亮,也是我的命盤主星,冥王星是創傷的能量,也是死亡的能量,月亮是家也是情緒。那時的我正在經歷情緒的嚴重創傷和深刻死亡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第二次,喔,和我的前男友W有關。當我決定離開他之後(20042月),我是哭著上飛機,一路哭到回台灣。然後出於一種很無意識又很無明的狀態,在機場遇到一位男子,因為見我哭的嚴重,他主動過來跟我談話,我們談了很久很久,然後我跟他回家,和他發生一夜情。離開他家,回到我的住處之後,當天晚上整個人馬上發高燒,整整生病躺了一星期。當我一生病的那個晚上,我就清楚看到,我非常不尊重不愛惜自己的身體,我在虐待傷害自己的身體,所以我的身體立刻跟我傳達訊息,同時進行排毒工作(感謝我的身體對我這麼好,一直扮演著守護天使的角色照顧著我)。一星期後,我明顯感覺到不該屬於我體內的污穢毒素全部排掉了,一身清明輕朗。

這是我生命中曾有的二次傷害自己身體的經驗2004年那次的傷害,因為清楚見到自己荒謬的過程,當下對我的身體許了承諾,以後絕對不會再虐待它,會好好疼惜照顧它謝謝它。這會是我生命中最後一次傷害自己的身體。

發現自己當年處在強烈的心靈痛苦當中,從對外在環境的種種無奈到不以為然,轉而成為非常厭惡自己,厭惡到我必須要殺了自己或傷害自己,才能表達出內在深深的痛,或者是象徵切斷了痛苦根源。於是那個方式就是傷害自己的身體。

這真的很傻很傻很傻。身體是我們的好朋友,如果我自己都不尊重愛惜照顧自己的身體,別人如何能尊重愛惜我的身體呢?